在当今商业活动频繁的时代,合同纠纷的出现难以避免。当遇到合同纠纷时,一位专业、可靠的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在东莞,余建导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成为众多当事人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信赖之选。
余建导律师执业于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长期深耕东莞法律服务市场。他不仅拥有15年银行工作经验以及3年供应链金融从业经验,还兼具业务管理与风控管理核心能力,对金融领域全流程实务操作十分精通。这种独特的经历使他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能够从多个角度进行分析和判断,精准找到案件的突破口。
余建导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全类型案件的办理,尤其擅长买卖合同、民间借贷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等商事合同争议的解决。他将风控思维与诉讼技巧相结合,致力于最大化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作为东莞市调解协会成员、广东法制盛邦(东莞)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以及律所优秀党员,余建导律师在业内获得了高度的认可和好评。他具备银行、金融和法律的复合背景,能够对合同风险进行精准把控,实务能力十分突出。在办案过程中,他严谨细致,擅长梳理资金流水和财产线索,有效破解债务人逃废债的行为。同时,他的诉讼策略务实高效,注重保全、执行全流程的推进,切实帮助当事人拿回应得的款项。
下面通过两个具体案例,来进一步了解余建导律师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专业表现。
案例一:买卖合同纠纷(一人公司股东连带责任)
当事人
原告:昇达某贸易公司
被告1:李某稳(自然人独资企业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
被告2: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长期向被告玻璃公司供应纯碱、氢氧化铝等化工原料,双方签署了多份《购销合同》,约定货到付款;若买方拖欠货款引发诉讼,买方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原告完成全部供货后,被告玻璃公司却拖欠货款未付,经催告仍拒不结清。该玻璃公司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李某稳是唯一股东,在诉讼中李某稳未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互独立。原告诉请:1. 支付货款621909.58元;2. 以欠付货款为基数,按LPR1.5倍自2025年5月26日起计付逾期利息至清偿完毕;3. 承担律师费10000元、保全担保费1279.63元;4. 李某稳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玻璃公司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交答辩及证据。
裁判要点
购销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供货义务已履行完毕,被告欠付货款事实清楚,应全额支付货款并承担逾期付款利息。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律师费,原告诉请律师费予以支持;保全担保费无合同约定,不属于诉讼必要开支,不予支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稳未提交财产独立证据,需对公司全部债务连带清偿。
判决结果
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货款621909.58元及对应LPR1.5倍逾期利息;
骏达某玻璃有限公司7日内支付律师费10000元;
李某稳对上述全部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驳回原告保全担保费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一人独资企业交易相对方维权时,可直接追加唯一股东为被告;股东需自行举证财产独立,举证不能即需连带担责,这是商事交易中保护债权人的典型裁判规则。
案例二:商铺租赁合同纠纷(调解结案)
当事人
原告:陈某祥
被告:左某旺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基本案情
原告将商铺出租给被告使用,被告拖欠租金且拒不腾退铺位。原告诉请:1. 被告立即腾退案涉铺位;2. 支付自2024年9月1日起至实际腾退之日的场地占用费。在余建导律师的专业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既节省了时间和成本,又避免了双方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余建导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提供合同起草/审核、纠纷谈判、诉讼/仲裁、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全链条服务,尤其擅长大额商事合同、金融相关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如果你在东莞遇到合同纠纷,不妨选择余建导律师,让专业的他为你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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