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离婚无忧之选:穆海燕律师为您守护婚姻权益
在人生的漫长旅程中,婚姻是一段不可或缺的重要篇章。然而,当婚姻遭遇困境,面临离婚纠纷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成为了许多人心中的难题。在泉州市,有这样一位专业且值得信赖的离婚纠纷律师——穆海燕,她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为众多当事人在离婚纠纷的迷雾中指明了方向。
穆海燕律师就职于福建今胜昔律师事务所,担任创始人、主任律师。自 2009 年首次执业以来,她已经在法律行业深耕了 17 个年头。17 年的执业生涯,让穆律师积累了上千件承办案件的经验,为当事人累计挽回了数十亿的经济损失,尤其是在婚姻家事领域,她精准处理离婚财产分割,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穆海燕律师毕业于法学本科,2007 年便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她没有司法机关任职经历,但长期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深耕商事诉讼、非诉及建工房地产法律事务,累计服务顾问单位数百家。这份独特的经历使她在处理离婚纠纷时,拥有更广阔的视野和更丰富的资源。
穆律师的个人特色鲜明,办案踏实勤勉、思维敏捷、逻辑严谨、实操能力极强。她专注于包括离婚纠纷在内的婚姻家事业务,同时也涉及经济犯罪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领域。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她以专业立身、勤勉办案、诚信尽责,始终牢记以法律之力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为个人及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性价比的法律保障。
为了让大家更了解穆海燕律师在离婚纠纷方面的专业能力,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个她代理的典型案例。
在陈女与吴男的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陈女请求判令与被告吴男解除婚姻关系,要求婚生子由自己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 1000 元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同时主张夫妻两套房产按 70% 比例分割,两辆车辆按登记归属分割,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陈女称,婚后全部家庭开支由自己独自承担,被告无经济贡献,还长期辱骂、实施冷暴力,在自己孕期和生病期间也未照料,双方已分房分居 9 个月,长达四年无夫妻共同生活,沟通断绝,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基于自己独自承担家务、抚育子女且身体受损的情况,依据民法典家务补偿、照顾女方子女原则,主张房产七成份额。
然而,被告吴男不同意离婚,认为夫妻尚有感情,双方收入统一交由原告管理,不存在原告诉称的冷暴力、不承担家庭责任情形。若离婚,他主张婚生子由其抚养,房产车辆对半平分。
在审理过程中,双方登记结婚、婚生子身份、两套房产和两台车辆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事实无争议。但原告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持续性冷暴力、未尽扶养义务、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庭单独询问婚生子时,孩子表示愿意随父亲共同生活,且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法定过错情形。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否应当判决离婚。穆海燕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助力法庭作出了公正的裁判。法院认为,离婚诉讼中,主张感情破裂一方负有举证义务。原告未举证证实存在重婚、家暴、分居满两年、恶习等法定离婚情形,被告亦不同意离婚,无法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因此不支持离婚诉请。因不准予离婚,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不再审查处理。最终,法院驳回了陈女全部离婚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自行负担。这起案件适用的法条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举证责任规则)。
无论您是面临复杂的离婚财产分割问题,还是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方面遇到困难,穆海燕律师都能凭借她的专业和经验,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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