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刑事辩护优选:滑莹律师深耕领域,实力护航当事人权益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25 人气:1次

在山东济南的刑事辩护领域,滑莹律师宛如一颗闪耀的星,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滑莹律师是山东求新(济南)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同时身兼数职,是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还是备受认可的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律师以及济南市十佳青年律师。她在法律界有着广泛的影响力和良好的口碑,担任中央电视台 12 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以及央视频《法讲》栏目主讲人,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讲解,向大众普及法律常识。此外,她还积极参与法律书籍编撰工作,《〈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适用指南》《从思路到实操:刑辩业务技能系统化解析》等都有她付出的努力,由法律出版社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分别出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还刊登了她的专访文章《女律师凭借细腻入微洞察力,能捕捉很多细节》和专业文章《主客观统一视角下盗窃罪非法占有目的的排除认定》,足见其专业能力获得了业内权威机构的高度认可。

滑莹律师还在影视剧审核与法律指导方面贡献了专业力量,像周迅主演的获第 29 届上海电视节白玉兰最佳编剧奖的律政剧《不完美受害人》,她就审核了其中的相关法律内容;短剧《法官的荣耀》,她作为全程法律跟踪指导律师,该剧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指导,还获得了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广电总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选的三微短剧荣誉。

在政府服务方面,滑莹律师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价值。她担任济南市钢城区政府法律顾问,同时还是泰安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日照市委和市政府法律专家、曲阜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冠县县委和县政府法律专家、汶上县党政一体法律专家以及聊城市东昌府区党政一体法律专家,为政府的决策和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

诸多成功案例更是滑莹律师专业能力的有力证明。比如某省“第一只大老虎”案和某省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3·20”专案,这些具有全国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她都成功办理。还有多起无罪案件,以马某某涉嫌贪污罪案为例,2011 年姜某某、闫某某、马某某共同筹资合伙修建大厦时,以某县有限公司的名义承建某县城建局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把国家的 499.8 万元配套资金投入到三人共同修建的大厦中。姜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把配建资金顺利转入有限公司账上,并拨付给施工单位。2014 年姜某某、闫某某、马某某商量后,姜某某将宾馆以两千万元整体转卖,闫某某和马某某积极参与转卖,还在协议书上签字。滑莹律师作为辩护人接案后,及时阅卷,多次和办案人员沟通案件,并提出辩护意见。她指出被不起诉人马某某在整个案件过程中未利用职务便利,且没有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目的,不断与办案人沟通,充分论证了被不起诉人不构成刑事犯罪的理由,最终说服办案人员上会讨论此案并采纳了辩护意见。这一案例意义重大,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检察机关适用不起诉有详细规定,但实践中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数量较少,此案便是为数不多的成功范例之一。

再如潘某某涉嫌盗窃罪案,A 是某省民营企业家,在乘坐高铁快下车时,看到邻座无人,座位前方储物兜有个眼镜盒便拿下车,后邻座乘客报警,公安机关以盗窃罪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滑莹律师在会见 A 时,A 辩解自己没有盗窃眼镜的想法,拿眼镜盒是想追出去还给邻座,出车站闸口后还等了两分钟,还把眼镜放到自己车的前窗并和司机说放好东西。于是滑莹律师申请调取闸机口的录像和司机的证人证言,并提出潘某某不具有主观上非法占有的目的。最终的不起诉决定表明,在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证据裁判规则与法定证明标准框架内,现有证据体系不足以形成排除一切合理怀疑的内心确信,无法对行为人的行为作出犯罪成立的确定性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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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还有马某某信用卡诈骗罪案(一审五年,二审改判缓刑)、张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二审改判免予刑事处罚)、吕某某非法拘禁罪案(二审改判减轻处罚)、王某某受贿罪案(二审改判减轻处罚)、程某某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一审改变定性)、赵某某诈骗罪案关于自首的认定(非典型自首的成功辩护)等多起具有代表性的有效辩护案件。

滑莹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在山东济南刑事辩护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众多当事人在刑事困境中的可靠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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