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劳动纠纷时有发生,如何有效解决这些纠纷成为许多企业和劳动者关注的焦点。陕西西安的劳动纠纷律师王彪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众多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泛的好评。
一、个人简介
王彪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并且是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在此之前,他曾执业于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在他的职业生涯中,王彪律师参与了多起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包括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与应诉、企业规章制度起草与修订、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处理等。他不仅帮助客户解决了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争议等问题,还成功处理了工伤认定及理赔、社保损失处理等疑难复杂案件。
荣誉
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担任西安市雁塔区信访局听证专家委员会委员;
2022年至2024年期间,担任社区法律顾问;
2025年,担任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二、经典案例
案例一:神木地区煤矿劳动争议案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合并审理被告):陕某矿业公司,住所地陕西省榆林神木市,法定代表人刘某(矿长)
被告(合并审理原告):张某,男,户籍地山东蒙阴县
被告代理人:王彪律师
案件概况
张某于2016年10月入职陕某矿业公司,岗位支护工,离职前月均工资12407.39元。公司在2022年起才为其缴纳医保,其余社保长期欠缴。2023年4月15日,公司通知张某停工放假,张某随后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口头辞退构成违法解除,索要赔偿金、补缴历年社保。公司则认为张某无故旷工,按规章制度可无偿辞退,不愿支付经济补偿与补缴社保。
经过仲裁裁决,双方劳动关系于4月20日解除,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缴指定时段社保。但双方均不服裁决,起诉至神木当地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80648.03元,劳动关系于2023年4月20日解除,驳回双方其余诉求。
案例二:西安混同用工劳动争议二审案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A某实业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
关联用工主体:优某信息公司(已注销)
案件概况
张某于2018年5月入职A某实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7月签署协商离职协议后,又与优某信息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然而,张某此后仍在原场地和原岗位工作,持续接受A某实业公司的指派和管理。两家企业注册地址一致,人员业务交叉混同。
2023年5月,张某因单位克扣薪资提出被迫离职,并起诉主张2018年5月至2023年5月与A某实业公司存续劳动关系,要求补发欠付工资差额及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审法院认定两家企业构成混同用工,判令A某实业公司补足工资差额4960.68元并支付经济补偿金29079.2元。A某实业公司不服上诉至西安中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三、总结
王彪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中表现出色,为众多客户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如果您遇到劳动纠纷问题,不妨寻求王彪律师的专业帮助,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官网:http://www.jingshxa.com/single/13/3829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