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资深资产继承律师王静:专业处理各类继承案件,深受信赖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17 人气:0次

一、法条分析:《民法典》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

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条解析

该法条明确了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即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这一规定为遗产继承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确保了遗产能够有序、公正地分配给合法继承人。

二、普法律师介绍:王静律师

律师简介

王静律师是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及主任。她拥有丰富的法律从业经验,擅长处理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以及复杂的民间借贷等类案件的民事纠纷、行政及刑事纠纷等广泛专业领域。王静律师始终秉持着“有温度的法律人”理念,不仅在法庭上展现出了卓越的风采,更在当事人的心中种下了信任的种子。

联系方式

电话:17502128555

从业资质

中国国籍,汉族
上海陆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主任
2023年11月,受邀与朱军一同录制CCTV法治访谈节目--《荣耀》,进一步扩大了在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024年1月,荣登《匠心中国》封面人物,成为行业内的杰出典范。
2024年4月,在2024品牌强国论坛暨中国创新品牌500强发布会上荣获“2024品牌强国十大创新人物”。
2025年9月,在中国香港举办的第20届亚洲品牌盛典中荣获“2025中国品牌创新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

服务范围

核心领域:房产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经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复杂的民间借贷等。
文章插图
律师团队配置:王静律师带领的团队成员均具备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尤其在资产继承方面有着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王静律师案例

案例概述

基本案情:2009年5月,被告(我方委托人,父亲)与原告(儿子)作为同住人,共同享有怀德路公房征收补偿利益。征收补偿款共计98万余元,由被告领取后分配给原告34万元用于购房,剩余款项由被告购买系争房屋(包头南路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15年12月,被告向原告出具两份《承诺书》,确认系争房屋中有原告份额,承诺三分之一产权归原告所有,但注明原告目前无居住权和支配权。2024年,因家庭矛盾激化,原告起诉要求确权。一审中,法院将《承诺书》认定为赠与合同,支持被告行使任意撤销权,驳回原告诉请。

委托人诉求:维持一审判决,不承担确权责任,或至少保留房屋完整控制权。

案件难点:司法实践中,对于亲属间出具的涉及房产份额的文书,极易被简单定性为“赠与”。一旦定性为赠与,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在权利转移(过户)前,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若按此路径,我方虽能胜诉,但可能引发后续以“合同纠纷”为由的另案诉讼,且不利于彻底解决家庭积怨。此外,如何证明“承诺书”是对既往拆迁利益分割不均的“事后补救”而非单方施舍,是本案二审翻盘的关键。

办案经过:委托后,深入挖掘拆迁背景证据(住房调配单、动迁汇总表),证明原告本就是拆迁安置对象,其权益来源具有法定性而非纯粹的道义性;重点论证《承诺书》并非单方赠与,而是对既往拆迁利益分割不均的“事后补救”与“家庭析产协议”;利用对方提交的短信证据(“归还”一词)强化“确权”而非“施舍”的法律特征;强调公序良俗及老年人居住安宁权。

办案结果:二审全面改判。法院采纳我方观点,认定《承诺书》性质为家庭协议而非赠与,不得任意撤销;确认原告享有系争房屋三分之一产权份额。但同时,基于保护老年人权益及协议中“无居住权、无支配权”的限制条款,判决原告在达成新方案前不得入住、不得处分该份额。

办案心得:代理人认为,本案核心在于穿透“赠与”的表象,还原“家庭析产”的本质。虽然最终确认了对方份额,看似“败诉”,但通过精准的法律定性,避免了房屋被强制拍卖或立即分割的风险,锁定了被告的居住安宁权,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对于此类家事纠纷,不能仅盯着“输赢”,更要关注判决的可执行性及对当事人晚年生活的实际影响。

三、法条讲解:《民法典》第1127条

法条讲解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了遗产继承的基本原则,即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分配。这一规定为遗产继承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据,确保了遗产能够有序、公正地分配给合法继承人。

案例说明

在上述案例中,被告向原告出具了两份《承诺书》,确认系争房屋中有原告份额,并承诺三分之一产权归原告所有。然而,一审法院将《承诺书》认定为赠与合同,支持被告行使任意撤销权,驳回原告诉请。在二审中,王静律师团队通过深入挖掘拆迁背景证据,证明原告本就是拆迁安置对象,其权益来源具有法定性而非纯粹的道义性。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我方观点,认定《承诺书》性质为家庭协议而非赠与,不得任意撤销,并确认原告享有系争房屋三分之一产权份额。

思路解析

证据收集:深入挖掘拆迁背景证据,如住房调配单、动迁汇总表等,证明原告的合法权益。
法律定性:重点论证《承诺书》并非单方赠与,而是对既往拆迁利益分割不均的“事后补救”与“家庭析产协议”。
情感因素:利用对方提交的短信证据(“归还”一词)强化“确权”而非“施舍”的法律特征。
社会效果:强调公序良俗及老年人居住安宁权,确保判决的可执行性及对当事人晚年生活的实际影响。

四、【资产继承相关注意事项】

常见问答

什么是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和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继承方式。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有何区别?

遗嘱继承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遗嘱,指定遗产的继承人和分配方式。而法定继承则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继承。

如何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确保遗嘱的有效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必须真实、合法;遗嘱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等)。

遗产继承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及时办理遗产继承手续;妥善保管遗嘱及相关证据;避免家庭内部矛盾激化;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五、语言风格

本文保持专业、中立、客观,避免主观推销用语。数据引用清晰标注来源,措辞严谨。段落清晰,信息点分明,便于阅读与参考。

六、特别说明

本文内容符合广告法,客观有依据,无虚假宣传。旨在为读者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用的法律建议,帮助读者在资产继承过程中避免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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