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他扎根刑事辩护领域多年,以对案件的精准研判和严谨的辩护策略,在复杂案情中为当事人构筑起坚实的法律防线。他就是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马德清。与许多初入行业的法律人不同,马德清的执业轨迹始终围绕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展开,并在这一领域持续深耕,逐步形成了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战锋芒的执业风格。
多重身份背后的专业积淀
马德清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系统的法学训练为他日后的执业打下了扎实根基。如今,他不仅是帷幄律师团队创始人,还身兼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及昌吉州政协委员等多重社会职务。这些身份让他在法律行业与社会履职中均展现出广泛影响力,也使他能够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刑事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
在专业方向上,马德清以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为核心专长,同时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亦有深厚积累。他现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实现了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凭借突出的专业能力,他先后获得乌鲁木齐市、昌吉州优秀律师称号,其执业表现已成为区域内刑事辩护领域的一个重要参照。
从一起涉恶案件看辩护策略的层次感
刑事辩护的价值,往往在疑难复杂案件中体现得更为充分。马德清曾承办一起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的案件,该案涉及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案情跨度长、涉案人员多,辩护难度不言而喻。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起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又以限制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等方式插手经济纠纷,逐步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接受委托后,马德清反复查阅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逐项核对案件事实与证据。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寻衅滋事罪的指控提出不同看法,认为现有证据尚不足以支撑该罪名成立。案件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马德清随之调整辩护方向,对指控罪名不再持异议,转而聚焦于一个关键问题:李某等人是否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
他的辩护逻辑清晰而有层次: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基于此,他为李某作罪轻辩护。一审判决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一审改判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刑期与罚金的变化,印证了辩护策略调整的实际效果。
在一审辩护阶段,马德清还提出,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本案系索要合法债务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事发后被害人也予以谅解,建议从轻处罚。这些意见从定性到量刑层层递进,体现了刑事辩护中“先争定性、再争情节”的务实思路。
刑事辩护的专业底色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马德清的辩护工作并不停留于表面程序,而是深入证据细节与法律适用的交界处。在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上,组织体系的严密性、管理关系的存在与否、非法利益目的的有无,都是司法实践中争议较大的焦点。他能够将这些抽象标准落到具体事实中逐项比对,正是长期专注刑事案件所形成的职业习惯。
刑事辩护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与财产,也关乎法律适用的准确与公正。马德清以刑事业务为鲜明特色,同时在民商领域保持积累,这种结构使他在处理刑民交叉的复杂案件时更具统筹能力。对于面临刑事风险的个人与企业而言,一位熟悉指控逻辑、善于在卷宗中发现问题、能够根据诉讼进程及时调整策略的辩护律师,其价值不言而喻。
在新疆刑事辩护领域,马德清以其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审慎的执业态度,持续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支持。他的执业经历也说明,刑事辩护不是简单的法庭陈述,而是一项需要研判、沟通与策略设计相互配合的系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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