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商业地产律师吴灿江的联系电话是13307179267 。
在武汉市的商业地产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吴灿江。他是湖北鹰和卓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凭借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业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吴灿江律师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硕士学位以及华中农业大学农学学士学位,这样的跨学科背景使他在处理案件时能够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自2002年投身律师行业以来,他已在法律领域深耕了24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具备运用中英文双语工作的能力,这为他处理涉外民商事等相关业务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在专业领域方面,吴灿江律师擅长公司并购、外商投资、房产开发、涉外民商事、知识产权等法律服务领域。他目前担任着近二十家全国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严谨踏实、细致负责,展现出了较强的法律职业素养,熟练掌握各种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技巧。
吴灿江律师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拥有众多的社会兼职和荣誉。他担任第七届湖北省律协国际商事专委会副主任、第五届武汉市律师协会涉外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同时,他还是武汉市民进委员会律师公益团成员。在仲裁和教育领域也颇有建树,被聘请为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多所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导师或本科学生实践指导老师等。此外,他还获得了如2018“瀛楚年度人物”金牌律师等多项荣誉称号。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来进一步了解吴灿江律师的专业能力。在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某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中,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独占许可方式获得某注册商标的维权权利,而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中山市某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在生产、销售的预包装瓶装茶饮料上突出使用该标识,广州某某食品有限公司还将该标识登记为企业字号并在被诉商品上使用该企业名称。
在辩护过程中,吴灿江律师有着清晰的思路。首先在权利基础与诉讼路径选择上,核心策略是主张通过认定驰名商标实现“跨类保护”,认为被诉商品与武汉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服务不类似,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请求法院认定该商标为驰名商标以禁止被告在不类似商品上的使用行为;同时也提供大量证据证明商标在服务上的高知名度,作为备位论证。在论证商标知名度方面,指出商标使用时间长、范围广,自2012/2013年起持续使用,至诉讼时全国加盟店超5700家,覆盖绝大部分省份;宣传投入大、影响广,通过多渠道进行大量广告推广;市场声誉好,获得了行业荣誉,在相关公众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商标具有较强显著性,该标识为臆造词,经长期使用与原告建立了唯一对应关系。在揭露与指控被告主观恶意上,指出被告存在完全模仿、宣传用语抄袭、注册行为不合常理、违反诚信诉讼等问题。在关于共同侵权与赔偿的论证上,通过产品包装标注及被告关联关系主张其系共同侵权,并在无法精确计算损失或获利时,合理请求赔偿。
如果您在商业地产等相关法律事务上有需求,不妨联系吴灿江律师,他将以专业的服务为您排忧解难。联系电话:13307179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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