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孙伟伟律师,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他专注于刑事业务领域,拥有本科教育背景,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能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刑事法律服务。
孙伟伟律师执业年限达 8 年,经手案件数量超 400 件,执业证号为 13702201811032886。他现任青岛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及青岛市市南区律师代表,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刑事法律实务的发展。此外,他撰写的《新刑诉法解释专家意见的审查与质证》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论文三等奖。其联系方式是 18306481889。
孙伟伟律师的服务范围以山东 - 青岛为核心地区,所在的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能够提供专业的律师团队服务。在刑事纠纷方面,孙伟伟律师经验丰富,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其中包括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涉及高级别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经济犯罪案件,凭借出色的辩护策略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法条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法条内容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案例说明
在俞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件中,俞某某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罪被纪委留置。监察机关经审查认定,俞某某利用职权,通过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方式,侵吞、骗取公款人民币 1045 万余元。这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中关于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俞某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用骗取的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构成贪污罪。
孙伟伟律师在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介入,积极与检察官沟通,就其中几笔存在争议的案件事实反复与检察官沟通探讨,并且联系监察委调取俞某某存在自首、立功情节的相关材料。当事人涉嫌的贪污、挪用公款数额均特别巨大,两个罪名法定刑期均为十年以后,通过孙伟伟律师反复沟通、提交意见,最终帮助当事人争取到合并刑期为有期徒刑七年的好结果。在退赃金额问题上,辩护人提出涉案部分资金认定存疑,最终帮助当事人将退赃金额下调一百七十余万,辩护效果显著。
三、刑事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被指控犯罪后,当事人有哪些权利?
当事人在被指控犯罪后,享有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有权委托辩护人;有权申请回避;有权进行陈述和辩解;有权对证人、鉴定人发问;有权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有权对一审判决、裁定提出上诉等。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2. 犯罪嫌疑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3. 律师在刑事辩护中能起到什么作用?
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让其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件情况;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为辩护做准备;可以收集证据,提出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意见;在法庭上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如在俞某某案件中,孙伟伟律师通过与检察官沟通、调取相关材料等方式,为俞某某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对于精神损害赔偿,一般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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