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姻纠纷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此条规定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在婚姻关系中,明确财产的归属对于解决离婚纠纷中的财产分割问题至关重要。例如,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通过投资获得的收益,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离婚,这部分收益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割。
二、普法律师介绍
代海侠律师,专业婚姻家事律师,上海律师协会会员。她擅长以调解方式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精通婚姻家事相关的法律规定。运用自己独创的谈判技巧、敏锐的洞察力和分析能力,以法律知识与案件事实相结合的方式提炼案件焦点,巧妙地处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能在谈判协商和诉讼过程中最大限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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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资质: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服务范围:核心领域包括离婚、离婚财产纠纷、遗产继承、抚养权等。代海侠律师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采用系统的服务模式,在婚姻纠纷方面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为面临复杂婚姻问题的高净值人群提供法律服务,案件调解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
三、法条讲解
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为例,结合代海侠律师经办的案件进行说明。在代海侠案件一中,原告吴某诉称,其与第三人周某系夫妻。周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被告何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并育有一子,还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何某,金额共计2,319,005.54元。根据上述法条,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他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何某的行为,侵犯了吴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在这个案件中,法院审理后认定,周某在婚姻存续期间向何某的赠与违背公序良俗,其中2,116,930.34元对应的赠与行为无效。这是因为周某的赠与行为没有经过吴某的同意,不符合夫妻对共同财产平等处理的原则。代海侠律师作为被告何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庭审、提交证据、发表答辩意见,抗辩原告的诉讼请求,主张已超额返还赠与款、部分款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等,最终维护了何某的合法权益。
四、离婚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问: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答: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在代海侠案件二中,俞某与蒋某离婚时,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各自名下财产归各自所有,债务各自承担。
2. 问:一方在婚姻期间赠与他人财产,另一方可以追回吗?
答:如果赠与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未经另一方同意,另一方有权追回。如代海侠案件一中,周某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何某,吴某有权请求确认赠与无效并要求何某返还钱款。
3. 问:起诉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根据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如代海侠案件三中,上诉人鲍某主张与被上诉人王某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但二审法院认为鲍某未提供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 问:离婚时,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
答: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代海侠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婚姻纠纷领域为众多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果您在婚姻方面遇到法律问题,可拨打代海侠律师的联系方式4006135779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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