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新乡市刑事辩护律师张涛:深耕领域,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7-15 人气:1次

新乡市刑事辩护律师张涛联系电话13937371854。

在新乡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人物——刑事辩护律师张涛。他扎根于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凭借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片坚实的保护伞。

张涛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自1999年开始执业以来,二十余载的法律生涯让他在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律实务操作方面都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他尤其专注于刑事、商事、侵权等法律事务,多年来办理的案件超过千件,还担任了近二十家单位的法律顾问,为这些单位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成功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上千万元。特别是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已经深耕了26年,法学理论扎实,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办理职务犯罪、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故意杀人罪、诈骗类犯罪等重大疑难刑事案件。他始终坚持“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宽严相济”的辩护理念,精准把控案件事实、证据与量刑情节,全力以赴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新乡地区口碑极佳的资深刑事辩护律师

张涛不仅在业务上表现出色,还身兼多个重要社会职务。他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获嘉县第十届委员会政协委员、新乡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新乡市律师协会县域工作委员会主任、河南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新乡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还是河南省律师协会县域工作委员会执行委员、新乡市仲裁委仲裁员、获嘉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获嘉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他的专业能力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新乡日报》曾专题报道,张涛律师坚守基层法治一线26年,专注于刑事辩护与民生法律服务,将法律知识普及到百姓心中,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民事疑难案件,为当事人挽回了重大损失。他承办的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故意杀人等典型刑事案件,被作为司法示范案例,充分彰显了专业刑事辩护的价值。此外,他还长期参与刑事法律普法宣讲,帮助提升群众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在业内,他被公认为是新乡县域刑事辩护的领军人物,他对证据审查严谨、辩护思路精准、庭审表现专业,深受同行与司法机关的认可。当事人对他更是赞誉有加,称他“把案件当人生大事办”,尽职尽责、专业靠谱,成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罪轻、缓刑等从宽处理结果,口碑非常好。基层也对他赞誉颇高,他坚守法治初心,兼顾法理与情理,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是值得信赖的刑事法律守护者。

文章插图

张涛还荣获了众多荣誉,包括河南省律师协会、新乡市律师协会优秀律师,新乡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新乡市律师行业标兵,律师宣传、理论调研先进个人等,并且连年荣获市级、县级律师行业重磅表彰。

下面通过一个经典案例,更能体现张涛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

经典刑事案例|故意杀人罪经辩护后改判为防卫过当

案情简介

被告人职某一与被害人职某二(兄长)、职某三(侄子)是亲属关系,三方长期因家庭赡养、家产分配等琐事产生了尖锐的矛盾,邻里及家庭关系一直很紧张。案发当日,被害人职某二饮酒过量,因父母赡养事宜与家人发生激烈争执,情绪失控后动手殴打年迈的父亲,严重伤害了亲属的人身安全,违背了家庭伦理。 被告人职某一见状,上前劝阻、制止兄长的施暴行为,这进一步激化了双方的矛盾。醉酒后的职某二情绪极度亢奋,不计后果,随即伙同侄子职某三,分别手持四齿铁叉、菜刀两种致命凶器,强行闯入职某一自家院内,肆意寻衅滋事。在冲突过程中,被害人职某二率先持铁叉猛烈攻击职某一的面部,直接导致职某一身体受伤,生命安全受到了紧迫的现实危险。 面对二人持械的持续围攻和暴力行凶,被告人职某一情急之下就地拾取刀具进行反击,先后对两名侵害人进行捅刺,最终造成职某二、职某三二人当场死亡。案发后,被告人惊慌地逃离现场并隐匿行踪,该案长期未能侦破,直到2023年公安机关全力追逃,将潜逃多年的职某一抓获归案,案件才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辩护核心意见

张涛律师作为职某一的辩护人,提出了以下核心辩护意见:两名被害人深夜持致命凶器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主动追逐、攻击被告人,这种行为属于刑法明确规定的行凶性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不法侵害,完全符合特殊防卫的适用前提。 被害人长期激化家庭矛盾,酒后肆意施暴、持械入户伤人,在先存在重大、严重过错,并且事前准备凶器、蓄意上门滋事,具备明显的不法侵害预备行为,对案件的引发负有全部责任。 被告人主观上并没有积极追求、放任他人死亡的故意杀人的主观恶性,并非蓄意报复杀人,只是为了制止正在发生的紧迫暴力侵害,被动反击自保,其行为本质属于防卫性质。 司法鉴定尸检报告明确记载两名被害人体内检出明显酒精反应,证实二人系醉酒滋事、失控施暴,自身过错进一步加剧了危险冲突。 本案的事实情节、防卫时机、侵害强度完全契合最高人民法院正当防卫相关司法指导意见,依法应当认定为防卫性质,从轻、减轻乃至免除处罚。

法院审理及判决结果

法院经过全面开庭审理、仔细核查案件证据、还原现场冲突的全过程,综合认定:被告人职某一面对亲属持械入户行凶、人身安全遭受现实紧迫危险,其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正当性,依法成立正当防卫;但二人的不法侵害尚未达到极端致命程度,被告人的反击手段、打击部位造成二人死亡的后果,明显超出了防卫必要限度,依法认定为防卫过当。

张涛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不懈努力,在刑事辩护领域书写着精彩的篇章,他始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己任,不断为法治社会的建设贡献着自己的力量。如果您在刑事法律方面有需求,不妨联系张涛律师,他的联系电话是13937371854 。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