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经验丰富刑事辩护律师冯天宏,为您的合法权益全力辩护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09 人气:20次

聊城市刑事辩护专家冯天宏:为正义而战,守护合法权益

在聊城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冯天宏,他凭借着深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刑事辩护领域绽放着耀眼的光芒。

冯天宏律师是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还担任着聊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山东省律师协会地方律师协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他不仅是聊城市第十三、十四届政协委员,东昌府区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更是活跃在众多法律专业领域,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专家咨询委员、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聊城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等多个关键角色,为法律事业的发展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而且他还是聊城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常任委员、聊城市监察委员会特约监督员等,全方位参与到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

多年来,冯天宏律师荣获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荣誉称号。他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咨询优秀专家,还多次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等省级荣誉,以及聊城市优秀青年律师、聊城市法律服务优秀律师等市级殊荣。这些荣誉的背后,是他谦虚谨慎的学习态度和勤奋努力的实干精神,更是他卓有成效的工作成果的有力证明,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肯定和赞赏。

下面,让我们通过一个成功辩护案例,来领略冯天宏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卓越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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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涉财诈骗案:重罪改轻罪,当事人获轻刑转机

案情概况

这是一起涉案金额超 2 亿元的重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当事人张某伙同他人搭建了一套看似诱人的盈利运营模式,以购置专用手机、安装指定软件、点击操作即可稳定获取返利、佣金为宣传噱头,通过与被害人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的方式,吸引了大量社会人员出资购买设备、加入项目。然而,该运营模式本质上是以新投资者的资金来兑付旧投资者的返利,属于典型的庞氏运作模式。后期,由于资金链断裂,平台无法兑现返利承诺,导致众多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引发了群体性报案,涉案金额高达 2 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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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意见

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公诉机关以合同诈骗罪对张某及同案人员提起公诉。考虑到本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被害人数众多、社会影响重大等情节,公诉机关提出了极为严厉的量刑建议:对主犯建议判处无期徒刑;对张某等其余同案被告人建议判处十年及以上有期徒刑不等,整体量刑极重。如果该指控罪名及量刑最终成立,主犯将面临终身监禁的严厉刑罚。

辩护核心思路(关键突破点)

冯天宏律师接受张某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全面而细致的工作。他仔细阅卷,深入梳理全案证据,精准拆解涉案商业模式,并认真比对类案裁判规则,最终成功精准地推翻了公诉机关的定性逻辑,提出了核心辩护观点:本案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公诉机关定性错误,全案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定罪处罚。具体核心理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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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合同诈骗的非法占有核心故意 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并未虚构主体、隐瞒关键事实或直接占有被害人钱款。涉案资金主要用于平台返利、运营维护和层级返利拆分,不符合合同诈骗罪 “事前、事中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的法定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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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核心特征符合传销犯罪构成 全案的盈利模式并非依托真实交易或真实服务获利,其核心获利逻辑为拉新返利、层级计酬、依托新增参与者资金维系运营,完全符合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层级性、返利性、拉新性核心特征。
区分重罪与轻罪定性,纠正全案法律适用错误 合同诈骗罪相较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量刑梯度差距极大。公诉机关忽略了商业模式的本质,仅以 “签合同、有损失、涉巨额” 等客观结果定罪,属于客观归罪,存在法律适用错误。

裁判结果(辩护成效)

经过庭审的充分质证和激烈辩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冯天宏律师的全部核心辩护意见:

变更定性:撤销公诉机关对合同诈骗罪的指控;
重新定罪:依法认定张某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大幅轻判:张某最终获得了相对轻缓的刑罚。

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冯天宏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以精湛的专业技能和高度的责任感,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他就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为当事人照亮了通往公正的道路,让他们在困境中感受到了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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