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洛阳的司法领域中,有这样一位刑事辩护律师——李红波,他以专业和负责,为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李红波是河南格冠律师事务所主任,同时还身兼洛阳市人民政府第三届法律顾问、洛阳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洛阳市政协委员、洛阳市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副会长、九三学社洛阳市委监督委副主任等重要社会职务。自1995年投身专职律师行业后,他承办了上千起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业务能力十分过硬。
他先后成为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洛阳市廛河区人民政府等数十家政府、企业、学校的常年法律顾问。在长达三十一年的执业生涯里,他做到了当事人零投诉,这不仅体现了他的专业素养,更彰显了他对每一位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他擅长政府、公司法律顾问、金融、企业危机防范及处理、刑事案件等领域,其办案经验得到了洛阳市司法局、河南省律师协会的认可并进行交流。他曾为浦发银行郑州分行挽回经济损失6000万元,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并且,他在2023年度、2024年度被评为洛阳市司法局先进个人,2022年度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其执业地址位于西工区九都路77号悦丰广场九楼。
李红波律师执业31年,累计承接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涉及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危害公共安全、侵犯财产、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各类常见、疑难、重大刑事案件。他的办案足迹遍布洛阳及河南各地法院、检察院,大量案件取得了不起诉、取保、缓刑、从轻减轻、免予刑事处罚等良好的辩护效果。
重大经济犯罪辩护成果突出
他代理过多起虚开发票、串通投标、非法经营、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经济犯罪案件。在处理这些案件时,他通过仔细梳理账目、固定证据、厘清法律关系,精准划分当事人的责任,成功将多起重罪辩护为轻罪,将多起主犯辩护为从犯。很多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就实现了不批捕、不起诉、取保候审,既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又维护了当事人的人身自由。
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可靠
长期以来,他为国家工作人员、国企管理人员、基层干部提供专业的刑事辩护,涉及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罪名。凭借对行政流程、职务行为、证据规则的深入了解,他多次实现证据排除、让事实不清的案件不起诉、大幅降低量刑,他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院、检察院的高度重视和认可。
典型经典案例展示
串通投标 + 虚开发票案(72 小时不批捕)
当事人涉嫌串通投标罪、虚开发票罪两罪被刑事拘留。李红波律师在第一时间介入,连续72小时高效工作,详细开展相关工作,最终成功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被害人代理)
案件概况
此案是邻里纠纷引发的刑事犯罪及民事赔偿案件。2003年7月,被告人蔡某因邻里矛盾与被害人张某发生冲突,互殴中被告人持匕首将被害人捅至轻伤。当地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被害人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人身损害费用。庭审中,被告人提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抗辩理由,否认自身的犯罪过错。
律师工作及代理亮点
李红波律师接受被害人委托,全程代理此案,涵盖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庭审等司法阶段,主要工作如下:
完善证据体系:全面梳理案件事实,系统调取并固定医疗收费票据、伤情司法鉴定意见书、目击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构建完整、严密的证据链,为案件的追责和赔偿奠定基础。
当庭驳斥抗辩观点:庭审时针对被告人的防卫抗辩理由进行专项质证,结合案件证据,清晰表明被告人主观上的伤人故意、侵权行为与被害人伤情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推翻其免责、减责的辩护主张。
精准核算赔偿金额:根据民事法律法规,逐一核算被害人的各项经济损失,明确赔偿诉求,确保所有赔偿请求都有法律和事实依据,避免索赔不合理、诉求被驳回的情况。
案件处理结果
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认定被告人蔡某故意伤害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全额支持被害人的合理民事赔偿诉求,判令被告人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3206.30元;驳回被告人正当防卫、防卫过当的全部抗辩意见。
办案总结
此案成功实现了刑事追责和民事赔偿的双重目标。对于故意伤害类刑附民案件,不仅要协助司法机关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还要细致梳理损失明细、完善证据材料,从两个维度保障被害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最大程度实现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开设赌场罪案(刑事辩护)
案件概况
当事人崔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指控他私自偷越国(边)境前往境外,并受他人雇佣参与境外赌博平台的辅助运营工作,涉嫌偷越国(边)境罪、开设赌场罪两项罪名。这是公安部门跨境赌博专项整治的重点案件,初期当事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的司法追责风险较大。2025年1月,当事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律师工作及辩护亮点
李红波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担任专项辩护人,为当事人开展了一系列有效的辩护工作。
李红波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专业的知识和负责的态度,在洛阳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相信他会继续守护更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转自1: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0219403
本文转自2:https://www.shangyexinzhi.com/article/32173989.html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