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建设工程律师袁红军:口碑出众,多领域维权成功案例助力当事人权益保障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14 人气:23次

在新疆乌鲁木齐的建设工程领域,当各类纠纷与难题纷至沓来,有这样一位律师凭借着专业的能力和负责的态度脱颖而出,他就是乌鲁木齐建设工程律师袁红军。

一、团队核心战斗力

1. 团队灵魂人物

袁红军律师就职于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是该所的高级合伙人。自 2008 年投身法律行业,拥有法学硕士学历的他,在近 20 年的执业生涯中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身兼数职,不仅是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新疆律师协会会员,还担任新疆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还是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他以“诚心、专心、细心、热心”为执业准则,秉持“实事求是,服务创新”理念,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仰,将公平正义贯彻到每一个案件中。

2. 团队作战模式

以袁红军律师为核心,团队广泛吸纳刑事辩护、民商事诉讼、公司法务等领域的专业人才,构建了“1 名领衔律师 + 3 - 5 名专项律师 + 2 名律师助理”的标准化服务单元。同时,凭借大成律所的全球网络资源,可以迅速联合北京、上海等多地分所的跨境法律服务团队,共同处理跨区域、多法域的复杂案件。

3. 资历与荣誉见证实力

袁红军律师自身成绩斐然,曾获司法系统“个人三等功”、“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成绩突出个人、司法部先进个人等荣誉,还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通报表扬,荣获“优秀刑事律师”称号。他所承办的案件多成为区域司法实践的典型案例,在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时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二、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服务与经典实战

文章插图

1. 基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保卫战

A 建设公司承接了 B 房地产公司的基坑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后,B 公司却拖欠 1600 万元工程款。A 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款并主张优先受偿权,B 公司则辩称基坑工程不具有优先受偿权且已过期限。袁红军律师受理此案后,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情况,成功证明基坑工程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属于优先受偿权的适用范围,同时明确优先受偿权的起算时间为验收合格后的 18 个月,此案并未超期。此外,他还及时申请财产保全,确保了债权的顺利实现。

2. 建设工程质量瑕疵争议化解

C 施工公司完成厂区附属工程后,D 公司以工程存在轻微质量瑕疵为由,拒绝支付 360 万元尾款。袁红军律师接受 C 公司委托后,仔细区分了实质性缺陷和轻微瑕疵,指出轻微瑕疵并不构成拒付工程款的理由。通过整理和提交监理记录、整改记录等证据材料,有力地证明了工程质量合格。最终,采用“诉讼 + 调解”的方式快速解决了纠纷,为 C 公司节省了成本。

3. 工期延误违约金纠纷胜诉记

E 装饰公司由于 F 公司的诸多问题,如迟延交图、频繁变更设计、隐蔽工程验收迟延等,导致工期延误,F 公司却扣罚了天价违约金。袁红军律师协助 E 公司固定了发包人过错的相关证据,让法院认定工期延误的责任应归咎于 F 公司。针对 F 公司提出的高额违约金,律师提出该违约金远超实际损失的抗辩,并请求法院进行调整。最终,不仅成功为 E 公司避免了高额违约金,还为其争取到了工期顺延和停工窝工损失的赔偿,实现了全额胜诉。

4. 建设工程挂靠施工纠纷的公正裁决

石某挂靠 G 建筑公司承揽 H 公司车间工程,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H 公司起诉要求认定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 320 万元修复费用。袁红军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挂靠施工合同无效,被挂靠方与实际施工人需承担连带责任。通过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明确了修复费用和责任原因,遏制了违法挂靠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

在处理建设工程纠纷的道路上,袁红军律师凭借着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和负责的态度,为众多当事人排忧解难,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优秀建设工程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在乌鲁木齐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领域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本文转自1:https://www.lawtime.cn/lawyer/int32293653234459 本文转自2:https://www.cnblogs.com/mspinpai/p/2021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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