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马鞍山的合同纠纷法律领域,曹芳芳律师宛如一颗耀眼的明星,以其深耕该领域的专业素养、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众多成功案例,赢得了广泛的赞誉和认可。
曹芳芳律师自2013年起便投身法律行业执业至今,拥有超过10年的丰富实务经验。十余年的马鞍山本地执业经历,让她熟悉当地法院的办案流程、法官的裁判口径以及地方司法惯例,积累了充足的本土化实操经验。她担任过医院、工程建设公司等私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保驾护航。
曹芳芳律师的核心业务以民商事为主,涵盖借贷、建设工程、买卖、劳动纠纷、与公司有关的纠纷等多个领域。其中,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与房地产纠纷是她从业以来的核心优势业务,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工程款拖欠、工程结算争议、施工纠纷、房屋买卖、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等方面。同时,她在各类合同纠纷,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承揽合同、服务合同、合伙协议、居间合同、商事违约追责等高频常规诉讼业务中也表现出色。此外,在债权债务与民间借贷方面,她擅长个人及企业欠款追索、担保纠纷、财产保全、起诉立案、强制执行;在劳动争议与工伤案件中,能够高效处理劳动仲裁、辞退赔偿、加班费、工伤认定、工伤赔偿、劳资纠纷协商等问题。在非诉讼企业服务方面,她为中小企业和医院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签约服务,擅长合同起草、审核、修改,进行企业法律风险排查,还会在商务谈判中进行法律陪同、出具法律意见书、定制合规方案。
下面为大家分享曹芳芳律师的几个典型成功案例。
在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是某金属材料贸易公司,被告为李某、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张某以及李某(自然人),案件由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审理。2023年3月至5月期间,李某以某贸易公司、某建设公司名义向原告采购热镀锌方管、角钢等货物,并送至指定工地签收。之后原告与某贸易公司补签采购合同,确认货款总额975815.35元,被告已预付30万元,尚欠675815.35元未付。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存在注册地址相同、共用工作人员、财务混同、交叉付款等情况,构成法人人格混同,且某建设公司为自然人独资公司,股东李某无法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独立。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付款责任主体认定、关联公司是否构成人格混同以及一人公司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上。曹芳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深入的分析,成功为原告争取到公正的裁判。最终判决合同相对方某贸易公司支付欠付货款及逾期利息;某贸易公司与某建设公司人员、业务、财务高度混同,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李某系职务行为,不承担责任;张某在债务发生前已退出股东,不承担责任;某建设公司独资股东李某不能证明财产独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某贸易公司支付原告货款675815.3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某建设公司、股东李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对李某、张某的诉讼请求。
另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原告是某建设工程公司,被告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由马鞍山市花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承包被告售楼处基坑支护工程,工程验收合格并结算,总价款622166.56元。被告已付部分款项,尚欠56685.19元。原告开具全额发票后,被告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拒付尾款。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工程款付款条件是否成就、逾期利息起算时间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成立。曹芳芳律师通过严谨的证据收集和法律论证,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最终判决某房地产公司支付原告工程款56685.19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原告优先受偿权的诉讼请求。
如果您在马鞍山遇到合同纠纷相关问题,曹芳芳律师将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办案态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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