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西安,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劳动纠纷律师——王彪。作为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王彪以其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专业能力,为众多劳动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专业背景与经验
王彪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并曾在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执业。他参与办理了咸阳某高校上百名后勤人员劳动关系转移,承办某央企设计院、神木某煤矿、西安某混凝土有限公司数十名员工劳动纠纷案件。执业期间,王彪律师处理了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涉及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与应诉、企业规章制度起草与修订、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处理、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争议、工伤认定及理赔、社保损失处理等大量疑难复杂劳动争议案件。他为当事人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获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荣誉与社会职务
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担任西安市雁塔区信访局听证专家委员会委员;
2022年至2024年期间,担任社区法律顾问;
2025年,担任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成功案例
案例一:神木地区煤矿劳动争议案
当事人信息
原告(合并审理被告):陕某矿业公司,住所地陕西省榆林神木市,法定代表人刘某(矿长)
被告(合并审理原告):张某,男,户籍地山东蒙阴县
被告代理人:王彪律师
案件概况
张某于2016年10月入职陕某矿业公司,岗位支护工,离职前月均工资12407.39元。公司仅从2022年起为其缴纳医保,其余社保长期欠缴。2023年4月15日,企业通知张某停工放假,张某当月20日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口头辞退构成违法解除,索要赔偿金、补缴历年社保;企业后续陆续寄送返岗通知,主张张某无故旷工、按规章制度可无偿辞退,不愿支付经济补偿与补缴社保。
仲裁裁决
双方劳动关系于4月20日解除,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指定时段社保。双方均不服裁决起诉至神木当地法院。
法院审理
无充分证据证实企业口头违法辞退员工,但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保属实,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合法;社保征缴归行政部门管辖,法院不予处理补缴诉求;核算工龄6.5年,判决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80648.03元,劳动关系于2023年4月20日解除,驳回双方其余诉求。案件受理费由陕某矿业公司承担。
案例二:西安混同用工劳动争议二审案
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A某实业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某
关联用工主体:优某信息公司(已注销)
案件概况
张某于2018年5月入职A某实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19年7月签署协商离职协议、同日与优某信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张某此后长期在原场地、原岗位工作,持续接受A某实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工作指派、日常请假审批、人事考勤与薪资对接,两企业注册地址一致、人员业务交叉混同。
2023年5月,张某因单位克扣薪资提出被迫离职,起诉主张2018年5月至2023年5月与A某实业公司存续劳动关系,补发欠付工资差额、支付经济补偿金。A某实业公司抗辩早已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用工系张某与优某信息公司合作,与己方无关。
一审认定
两家企业构成混同用工,连续认定劳动关系存续,判令A某实业公司补足工资差额4960.68元、支付经济补偿金29079.2元;A某实业公司不服上诉至西安中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官网
官网:http://www.jingshxa.com/single/13/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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