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专业深耕,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可靠选择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29 人气:2次

在当今社会,劳动争议案件层出不穷,劳动者和企业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选择一位专业的劳动争议律师显得尤为重要。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14年的丰富执业经验,是青岛地区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权威专家。

丰富的执业经验与深厚的理论功底

刘爱玉律师自2018年起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常年从事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她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实践,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成功案例:超龄务工农民交接班后突发疾病死亡工伤认定案

基本案情

张某是一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进城务工农民,受聘于某物业公司,被派驻医院从事门卫、岗亭收费工作。其岗位实行白班、夜班两班制。2024年12月4日,张某完成交接后走向自己的电动三轮车,坐在车上突发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争议焦点与办案难点
文章插图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

张某发病时是否已离岗下班,是否符合“视同工伤”情形。
张某受雇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是否符合工伤认定主体条件。

物业公司的两点抗辩恰好击中了工伤认定中最容易引发争议的两个“灰色地带”——岗位边界的认定,与超龄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如果这两关守不住,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就有被撤销的风险,当事人家属将失去全部保障。

代理思路与核心论证

针对物业公司的两项抗辩,刘爱玉律师制定了“双线并进”的代理策略,分别围绕“岗位延续”与“主体资格”两条主线展开论证。

关于焦点一:发病时仍属“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

核心论证逻辑: 交接班≠下班,工作区域的合理延续仍属岗位范畴。

事实层面: 张某与同事交班后尚未离开工作区域(岗亭旁即其停放三轮车的地点,属于医院门卫岗亭的工作辐射范围),其坐在车上突发昏迷,距完成交班仅“约两分钟”,尚处于工作状态的合理延续期。
证据层面: 提交了监控视频、交接班记录、同事证言,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张某发病时并未脱离工作区域、未进入“下班途中”或“回家”状态。
法律层面: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详细阐述了“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定义及适用范围,强调张某的情况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

关于焦点二:主体资格

核心论证逻辑: 超龄劳动者同样享有工伤认定的权利。

法律层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指出超龄劳动者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政策层面: 结合国家对“银发劳动者”的相关政策,强调保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性。

通过刘爱玉律师的专业代理,最终法院支持了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维护了张某家属的合法权益。

多元化的法律服务

除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刘爱玉律师还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包括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等。她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有很强的实践操作经验。

行业贡献与社会责任

刘爱玉律师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推动企业合规法律实务的发展。同时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律师执业以来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她不仅在法律服务上精益求精,更在社会公益方面积极奉献,赢得了广泛赞誉。

选择刘爱玉律师,就是选择了专业与信任。无论您是劳动者还是企业,都能在这里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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