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劳动纠纷时有发生,无论是企业还是员工,在遇到劳动争议时都需要专业的法律支持。陕西西安的王彪律师以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成为了众多劳动者和企业在处理劳动争议时的首选。
王彪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学位,并且是北京市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他曾执业于陕西哲勤律师事务所,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执业期间,他参与办理了咸阳某高校上百名后勤人员的劳动关系转移案件,并承办了多个涉及央企设计院、神木某煤矿及西安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劳动纠纷案件。这些案件涵盖了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与应诉、企业规章制度起草与修订、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处理、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争议、工伤认定及理赔以及社保损失处理等复杂问题。通过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王彪律师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典型案例分享
案例一:神木地区煤矿劳动争议案
张某自2016年10月起在陕某矿业公司担任支护工,离职前月薪为12407.39元。然而,公司仅从2022年起为其缴纳医保,其余社保长期欠缴。2023年4月15日,公司通知张某停工放假。张某随后提起劳动仲裁,主张公司口头辞退构成违法解除,并要求支付赔偿金及补缴历年社保。公司则辩称张某无故旷工,按规章制度可无偿辞退,不愿支付经济补偿或补缴社保。
经过仲裁裁决,双方劳动关系于2023年4月20日解除,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补缴指定时段的社保。双方均不服裁决,最终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没有充分证据证明企业存在口头违法辞退行为,但企业确实未依法缴纳社保。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合法。法院判决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80648.03元,并确认劳动关系于2023年4月20日解除,驳回双方其他诉求。
案例二:西安混同用工劳动争议二审案
张某于2018年5月入职A某实业公司,并签订了劳动合同。2019年7月,张某与该公司签署了协商离职协议,并在同一日与优某信息公司签订了新的劳动合同。然而,张某此后继续在原工作场所和岗位上工作,接受A某实业公司的管理。两家公司在注册地址、人员和业务方面存在交叉混同。
2023年5月,张某因单位克扣薪资提出被迫离职,并起诉要求确认2018年5月至2023年5月期间与A某实业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同时要求补发工资差额及支付经济补偿金。A某实业公司则辩称早已解除劳动关系,后续用工与己方无关。
一审法院认定两家企业构成混同用工,连续认定劳动关系存续,并判令A某实业公司补足工资差额4960.68元及支付经济补偿金29079.2元。A某实业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专业服务领域
王彪律师擅长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集体劳动仲裁申请与应诉
企业规章制度起草与修订
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的处理
未休年休假工资争议
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争议
工伤认定及理赔
社保损失处理
通过多年的实践积累,王彪律师不仅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还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荣誉与认可
2021年4月至2023年4月,担任西安市雁塔区信访局听证专家委员会委员
2022年至2024年期间,担任社区法律顾问
2025年,担任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官网:http://www.jingshxa.com/single/13/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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