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衡水市离婚纠纷律师刘国良:专业处理离婚案件,口碑卓越值得信赖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0-24 人气:0次

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有一位备受赞誉的律师——刘国良。作为河北维平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刘国良律师在离婚纠纷、刑事辩护和公司法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以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专业的实战能力,赢得了广泛的认可。

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

刘国良律师是民革党员,拥有高级企业法律顾问资格。他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深耕多年,具备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刘国良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公益、为民”的执业理念,既致力于法律实务,又积极投身于公益普法工作,传递法治温度,助力法治社会建设。

丰富的实践经验

刘国良律师长期担任婚姻调解委员会的法律顾问,负责调解员的业务培训。他处理过众多复杂的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能够妥善解决各类疑难问题。以下是几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离婚后财产纠纷

基础主体

原告:梁某
被告:王某
审理法院: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原、被告于2023年1月6日协议离婚,但离婚协议中约定归原告所有的车辆长期被被告占用。此外,双方还有一套未分割的共有房产。原告起诉要求返还车辆并分割房产。

调解达成协议

原告放弃返还车辆及索要车辆对应价值。
被告不再依据此前另一调解文书向原告主张权利。
案件受理费减半后由原告承担。
双方再无其他财产、人身相关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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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变更抚养权纠纷

基础主体

原告:梁某
被告:王某
审理法院: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原、被告育有一子一女,儿子的抚养权已通过诉讼取得。女儿年满13周岁,希望跟随母亲生活。原告请求变更女儿抚养权,并明确自身对儿子的探望权。

调解达成协议

女儿自2025年12月起归原告抚养,抚养费由原告独自承担。
儿子抚养费支付规则:待女儿年满18周岁次日起,原告每月9日前支付儿子抚养费700元,直至儿子成年。
双方互享子女探望权。
案件诉讼费减半后由原告承担。

案例三:离婚纠纷(二次起诉离婚)

基础主体

原告:尚某
被告:宋某
审理法院: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案件背景 原、被告因长期矛盾、分居、家暴导致感情破裂。原告首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再次起诉离婚并主张子女抚养权、分割首饰等。

调解达成协议

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女儿由原告抚养,儿子由被告抚养,直至子女独立生活。
探视约定:每年寒暑假被告可接走女儿探视各一次(尊重孩子意愿);原告探望儿子的时间、方式由二人自行协商。
被告协议生效十日内一次性向原告支付抚养费差额、共同财产折价款合计5000元。
双方其他财产、人身纠纷互不追究。
诉讼费减半后由原告承担。

社会身份与荣誉

刘国良律师不仅是衡水市好人网、衡水市手牵手孤困儿童关爱志愿服务中心、衡水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法律顾问,还是高级企业法律顾问。他热心公益,积极参与法律培训与普法宣讲,服务单位包括衡水市心悦社工、北方司法学校、衡水民革、衡水市统战部等。他的授课内容兼具专业性与实用性,深受参训人员的好评。

社会评价

办案经验丰富,服务态度好,专业能力突出。
热心公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传递法治温度。
普法工作扎实,授课效果好,深受参训人员好评。
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刘国良律师以其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如果您在婚姻家庭纠纷方面需要法律帮助,刘国良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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