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法条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此法条明确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的承担顺序。首先由交强险进行赔偿,这是为了保障交通事故中受害人能得到基本的赔偿。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如果车辆投保了商业险,由商业险按照合同约定赔偿。若商业险仍不足以赔偿或者车辆未投保商业险,那么就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普法律师介绍
薛蓓律师,法律硕士,毕业于山东政法学院,是国家奖学金、优秀硕士研究生获得者。她是山东中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民商事业务骨干。其服务范围聚焦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人身损害赔偿、保险理赔全流程实务等核心领域。她所在的律师团队配置合理,服务模式专业,在交通事故方面经验丰富。
薛蓓律师联系方式为17865177832。她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山东省律师协会会员、青岛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担任青岛市道路交通法律服务志愿律师/公益法律顾问、多家运输企业及汽车服务机构常年法律顾问、青岛市多元解纷中心交通事故纠纷特邀调解员等社会职务。
以下为大家分享薛蓓律师的成功案例:
案例一:电动车被车门撞倒41万 + 全额获赔:当事人被突然开门的机动车撞倒,多处骨折、构成伤残,对方拒赔、保险公司推诿。事故认定复核中、无对方投保信息、被告不配合。最终薛蓓律师帮助当事人全额获赔41.6万元(医疗费 + 伤残赔偿金 + 被扶养人生活费 + 鉴定费),并查封对方财产、快速执行到位。
案例二:保险拒赔(酒驾/逃逸抗辩)179万 + 胜诉:酒驾肇事致重伤,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拒赔179万余元。保险公司主张已尽提示说明义务、要求肇事者自担。薛蓓律师代理此案,一审 + 二审均驳回保险公司拒赔请求,判决全额赔付1790166.97元。
案例三:复杂人伤误工费/护理费最大化:老人被撞致颅脑损伤、长期护理,保险公司压低误工/护理期限。薛蓓律师成功让法院按439天全额支持误工费29266.67元,护理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均按顶格标准判赔。
案例四:私了后反悔·追加赔偿14万 +:当事人前期“私了”赔偿过低,后鉴定为伤残,起诉要求追加。经薛蓓律师代理,最终调解获赔14万元 + 违约金5000元,分期履行 + 强制执行保障,一次性了结。
三、法条讲解
结合上述案例,我们来详细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以案例一为例,当事人被机动车撞倒,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首先,承保该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在实际情况中,可能会遇到对方拒赔、保险公司推诿等情况。就像此案例中,肇事方和保险公司都不愿承担责任。
此时,薛蓓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一方面寻找对方投保信息,确保交强险能正常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对于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如果该机动车投保了商业险,就要求商业险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若没有投保商业险,就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最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全额赔偿,并通过查封对方财产等手段保证赔偿款快速执行到位。
再看案例二,酒驾肇事致重伤,保险公司以“免责条款”拒赔。虽然保险公司主张已尽提示说明义务,但薛蓓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判断在这种情况下是否真的符合免责条件。根据法条,即使存在保险拒赔情况,若商业险无法赔偿,侵权人仍需承担赔偿责任。薛蓓律师通过严谨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证据收集,在一审和二审中均驳回了保险公司的拒赔请求,让受害人得到了全额赔偿。
四、交通事故相关注意事项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怎么做?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若有人员伤亡,要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拨打122报警电话。同时,尽可能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如拍照、记录对方车辆信息和联系方式等。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查、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进行认定。一般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各方的责任比例。当事人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三)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造成伤残,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造成死亡,还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四)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需要注意什么?
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等。同时,要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明确赔偿范围和标准。若对保险公司的赔偿方案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薛蓓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庭审经验以及严谨专业的态度,在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中展现出卓越的能力,是青岛地区值得信赖的交通事故维权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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