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律师介绍
李亚萍律师,是广东华商(三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联系方式为 13118923559。她本科毕业于长春师范大学,研究生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深耕法律领域多年,专业功底扎实。主攻工伤赔偿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兼擅民间借贷、婚姻家庭继承、债权债务、各类合同纠纷及企业风险防范、企业合规等领域。从业至今深耕民事诉讼与非诉法律服务,担任多家企业、政府单位法律顾问,将法律专业能力融汇贯通于多领域实务。
她持有教师资格证、民航安全检查初/中级证、全国二级建造师证、全国导游资格证、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企业合规师等多项跨领域资质,办案时耐心细致倾听当事人陈述,擅长全面精准法律分析、制定专业谨慎的应诉与协商策略,兼顾专业度与实操性。执业荣誉颇丰,2020 - 2021 年实习期间获海南省司法厅、华商三亚分所优秀实习律师;2021 - 2024 年连续获评华商三亚分所/总所年度优秀律师,2023 年另获华商三亚分所年度敬业奖,专业能力与执业态度获行业高度认可。
在服务方面,李亚萍律师的团队专注工伤赔偿纠纷领域,结合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二级建造师专属资质,对建筑工程工地工伤、海事工亡等场景的行业痛点、案件关键要点把握精准,维权方案更贴合实务。经办多起大额工伤/工亡赔偿案件,擅长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核算赔偿金额,熟练运用协商、调解等方式高效化解纠纷,最大化保障当事人权益。秉持认真、负责、高效的执业态度,从案件对接、法律分析到协商谈判、协议落地全程跟进,兼顾弱势群体维权需求,提供贴心、专业的法律服务。
二、法条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 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案例说明
在李亚萍律师经办的一起海事工亡维权案件中,船员在南海海区作业时遭遇海上意外工亡。家属委托李亚萍律师团队处理,团队精准援引《劳动法》《海商法》以及上述《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等法规。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依据该法条,丧葬补助金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6 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根据船员生前工资以及其亲属的情况,按照相应比例进行计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计算。通过与涉事海事企业多轮专业协商,最终为家属争取到 295 万元一次性全额经济赔偿,明确分阶段支付节点、收款账户及相关权益约定,圆满达成赔偿协议,全方位保障逝者法定继承人合法权益。
三、工伤赔偿纠纷相关注意事项
1.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有限制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要根据工伤的伤残等级以及实际情况确定。
3. 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不成怎么办?
如果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协商不成,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这个过程中,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记录、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能认定工伤吗?
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只要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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