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公司股权纠纷争议解决律师黄永超,深耕公司股权纠纷争议解决领域为当事人权益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11-08 人气:1次

在青岛这片经济活跃的沃土上,公司经营过程中因股权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从股权转让、代持争议,到股东出资责任、公司解散清算,每一类纠纷背后都牵动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黄永超律师,长期深耕公司法领域争议解决,尤其在公司股权纠纷争议解决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务经验,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一、专注股权争议解决,覆盖公司治理全链条

黄永超律师系北京市盈科(青岛)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律所党总支书记,山东省优秀律师,同时担任青岛市第十二届党代会党代表、青岛市市南区第十三届党代会党代表,青岛市市南区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副会长,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淄博仲裁委员会委员,并受聘为青岛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青岛科技大学法学院客座副教授。

在业务方向上,黄永超律师主要从事房地产、建设工程、公司法领域的争议解决及相关非诉业务,其中公司股权纠纷争议解决是其重点深耕的领域。其服务范围涵盖股权转让纠纷、股权代持纠纷、变更或追加未出资股东责任、法人人格否认、公司分红纠纷、公司强制解散与清算、对赌协议争议、法定代表人司法变更及涤除等多个细分方向,基本覆盖了公司治理与股权运作的全链条争议场景。

二、典型案例印证专业实力

在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领域,黄永超律师曾代理某科技公司应对股东未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的纠纷。该案中,某投资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某大学作为发起股东认缴出资4000万元,出资方式为专有技术,认缴期限届满后并未实际到位,随后将股权转让给他人并延长认缴期限。黄永超律师代理债权人一方,依据相关司法解释主张该股东应在未依法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债权人主张,认定认缴期限届满未实缴即转让股权不能免除出资责任,判令该股东在400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该案明确了此类裁判规则,为债权人开辟了新增被执行人、扩大责任财产的执行路径。

在企业改制遗留债务纠纷中,黄永超律师曾代理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应对被追加为被执行人的申请。面对历经多次债权转让的借款担保债权,以及原企业注销时清结报告中"由主办单位处理和清偿"的格式化表述,黄永超律师通过举证与严密论证,厘清了主管单位与债务承继主体之间的责任边界。法院最终驳回了追加经信局为被执行人的申请,避免了政府部门被错误追责。该案经执行复议及执行监督程序,均维持了原裁决结果。

在公司解散与强制清算领域,黄永超律师亦有诸多实践。其曾代理某环保科技公司解散纠纷案,该公司系中外合资企业,章程约定经营期限届满,董事会因董事长被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另一名董事去世而长期无法形成有效决议,两名股东之间多起诉讼、长期对抗,公司治理彻底失灵。黄永超律师以充分证据证明公司已构成法定解散事由,法院最终判决解散该公司,二审维持原判,为陷入僵局的股东提供了清晰的退出与救济路径。此外,其作为清算组成员参与的某金属材料公司强制清算案,完整走通了从法院指定管理人、公告申报债权、清理财产与债权债务到制作清算报告、裁定终结的全流程,体现了在清算、破产领域的程序驾驭能力。

文章插图

三、以专业与责任守护当事人权益

股权纠纷往往交织着公司治理、出资责任、股东关系等多重法律关系,处理不当极易使当事人陷入被动。黄永超律师在办案中注重证据梳理与法律论证的结合,既善于从执行程序入手为债权人寻找责任财产,也能够在公司解散、清算等非诉程序中把控节奏、推进流程。其深厚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使其能够在复杂股权争议中为当事人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从股权转让到股东责任追加,从公司僵局破解到强制清算推进,黄永超律师始终以专业为基石、以当事人权益为出发点,在公司股权纠纷争议解决领域持续深耕。对于正面临股权困扰的当事人而言,选择一位熟悉公司治理规则、精通争议解决路径的律师,往往能够在困局中找到突破口,让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1.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且不用于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2.对于任何包含、经由链接、下载或其它途径所获得的有关本网站的任何内容、信息或广告,不声明或保证其正确性或可靠性。用户自行承担使用本网站的风险。

3.内容侵权及举报联系电话:13911093904 联系邮箱:13911093904@163.com。

Copyright © 2026 米硕数科 京ICP备2025132991号-13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邮箱地址:13911093904@163.com

北京米硕数科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