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诚信之选,深耕劳动争议领域为当事人权益护航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6-09-18 人气:12次

在劳动争议频发的当今社会,劳动者和企业都在寻求一位可靠的法律守护者,为他们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青岛劳动争议律师刘爱玉,便是这样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人士,她以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践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在劳动争议领域深耕细作,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赞誉和信赖。

刘爱玉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现为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8年起,她被聘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多年来,她专注于劳动人事、公司、商业、合同等民商领域的专业法律服务,不仅注重劳动法、商事领域的法律理论研究,还积极投身法律实践,积累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执业以来,刘爱玉始终将为客户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劳动人事等民商法律服务作为自己的使命。她成功办理了大量劳动人事、民商事案件,为青岛市多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她提供建章立制、用工模式梳理、人力资源法律风险诊断与防范、劳动规章制度及协议审查修订、职工分流安置及其他劳动专项法律服务,还为企业改制重组、并购过程中的员工转移和安置提供方案,在公司投资、股改及合同、劳动人事等领域展现出了强大的实践操作能力。

刘爱玉律师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时,总是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力以赴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她曾经代理过一起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胜诉的案件。职工李某在乙公司勤恳工作了7年多,2024年6月,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在此之前,乙公司负责人口头通知李某居家办公,等新办公地址就绪后再另行通知到岗。此后,李某一直按要求居家办公,乙公司也一直向其支付工资至2024年8月份。然而,2024年9月18日,乙公司突然以“李某自2024年6月18日起连续旷工,经公司多次通知仍拒不到岗”为由,向李某出具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于9月30日为李某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刘爱玉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关键证据,从两方面进行突破。一方面,她质疑“旷工”事实的真实性,因为乙公司未能提交任何有效证据证明曾通知李某到新地址上班,且在所谓的“旷工期间”,公司仍正常向李某支付工资,这与“旷工”事实互相矛盾。另一方面,她指出企业变更工作地点的程序瑕疵,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乙公司从市南区搬迁至城阳区属于重大工作地点变更,依法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但乙公司既无双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记录,也无法证明李某构成严重违纪,因此企业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理应承担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爱玉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乙公司向李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除了在案件代理中表现出色,刘爱玉律师还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业务交流。她现任市律师协会合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协执业与实习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时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为企业提供合规风险审查、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合规培训等专项服务,助力企业防范风险,实现稳健经营。

文章插图

“情系正义、业守诚信”是刘爱玉律师一直坚持的执业理念。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撑起了一片蓝天,成为了劳动争议领域的一颗耀眼明星。

本文转自1:https://china.findlaw.cn/lawyer/34466989/ 本文转自2: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840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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