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郑市找擅长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徐喜飞值得托付!
在郑州市新郑市,如果您正面临买卖合同纠纷方面的困扰,那么徐喜飞律师绝对是您不可错过的选择。
徐喜飞律师是河南安可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他不仅担任郑州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公司法委员会委员,还是新郑市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2005年,他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专业,并取得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学历。自2009年取得执业证后,至今已有17年的执业经验。凭借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他赢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徐喜飞律师专长于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尤其在合同起草、修改审查等方面有着深厚的造诣,特别是在买卖合同纠纷领域,更是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同时,对于租赁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技术转让服务合同纠纷等,以及刑事辩护、公司股权纠纷等法律案件及相关法律事务,他也积累了大量的成功案例。
下面为大家分享一个徐喜飞律师办理的经典买卖合同纠纷案例。
案例:买卖合同纠纷
基本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某建设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某商贸公司
审理程序:一审、二审
案情简介
某商贸公司向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多个工程项目供应加气砖、砂浆等物资,双方签署了多份物资购销合同。然而,在其中一个新区工程项目的加气砖结算上产生了争议。书面合同约定单价随当地建材信息价浮动,但商贸公司主张签约前双方协商的是固定单价,合同浮动调价条款是建设方工作人员上传合同时未删除,并非双方真实意思,并且项目过程中的月度统计表均按固定单价签字确认。建设公司则坚持应当执行合同浮动调价条款,要求扣减部分货款。一审期间,法院采信了微信聊天记录、月度统计表等证据,认定双方实际磋商为固定单价,按照固定单价核算货款。建设公司不服,遂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案涉工程项目蒸压加气砼块应当适用浮动单价还是双方磋商的固定单价进行结算。
裁判要点
虽书面合同有价格浮动条款,但项目商务经理的聊天记录承认签约谈的是固定单价,浮动条款属于上传文本时遗留,无法通过线上系统修改。
项目履行过程中多份月度统计表均实际按固定单价确认,并未执行浮动调价。
综合磋商过程和履行行为,认定双方真实合意是固定单价,建设公司要求扣减货款的依据不足。
裁判结果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令建设公司向商贸公司支付对应拖欠货款以及按LPR计算的各段逾期利息。
徐喜飞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客户在买卖合同纠纷等领域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帮助客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您在郑州市新郑市遇到买卖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不妨考虑联系徐喜飞律师。
本文转自1:https://www.hepan.com/portal.php?mod=view&aid=1366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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